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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图书馆空间使用规则

发布日期:2023-12-04浏览:151

1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委托他人借阅图书;

2)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3)请在馆内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静音模式,勿在阅览区域接听电话或视频聊天,如需收看收听各类音视频请用耳机;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将食品带入阅览区和书库,有色饮料禁入图书馆,食物可在规定休息区域食用;

5)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可随意挪动阅览桌椅,不可占座,离开座位二十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图书馆有权将占位书本移走;

6)妥善保管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7)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8)未经许可,不得张贴、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8)不得在馆内给电脑和手机等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以外的电器充电

9)凡违反以上相关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口头警告、通报所在院系(部门)、停止其入馆权与借阅权两周至一学期等。

10)图书馆提供借书、到期、超期、委托、预约等服务的短信(注:短信提示可能发生延迟,详情请以“我的图书馆”所示日期为准)提醒,请读者确保本人在校园信息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码与实际使用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