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外借数量
读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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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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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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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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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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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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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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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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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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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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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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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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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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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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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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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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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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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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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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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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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读者(须交押金和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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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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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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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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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系统设置原因,其他类型读者无法图书预约和委托借阅
2)图书借阅:
读者入馆后可自行阅览开架图书,如需借还图书请至服务台或使用自助借还机。中外文图书借期均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预约者优先,预约到书保留8天)。
3)图书预约:
读者可以预约已借出图书,可使用“我的图书馆”自行操作预约,预约到书后将以短信通知读者前往服务台取书,到书保留8天。
4)图书续借:
如无其他读者预约,读者可在借书两周后登陆“我的图书馆”进行“图书续借”,或凭一卡通到总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图书续借”。每本图书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个月。
5)委托借阅:
两馆图书通借通还,读者所需图书如在另一个校区,可至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委托借阅,委托到书后将以短信通知读者前往服务台取书,到书保留8天。
6)逾期处理:
若图书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停止校园卡的所有图书馆服务项目。直到逾期图书归还,并停借相等天数结束,读者才能正常使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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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到期一周前,图书馆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发出归还提示;到期未归还,发出催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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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还通知发出一周后,图书仍未归还,图书馆将停止校园卡的所有图书馆服务项目(包括借出、预约、委托、爱心伞等),停止的期限与超期天数等额(停止的期限=每本图书的逾期天数*逾期图书册数);
7)遗失处理:
读者所借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或严重损毁,应以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予以赔偿,并收取加工费。若不能赔偿同一版本或本馆同意的新版本图书时,须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